長照服務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失智症照顧服務
失智症照顧服務1966
執行單位資格:合法立案之醫事、長照、社福機構(團體)或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服務對象

非屬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服務機構、護理之家或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之個案,且符合下列之一者:

1.疑似失智症者:經相關評估工具(如MMSE、AD8或SPMSQ等)評估為疑似失智症,惟尚未確診者。

2.確診失智症:檢附足資證明失智症之文件。

★服務項目:

1.認知促進、緩和失智。

2.照顧者支持團體。

3.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

4.共餐活動。(全日辦理)

5.安全看視。

6.轉介疑似個案至共照中心,協助於收案後半年內確診。

7.併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模組(以認知促進方案為主)
長照申請單
長照宣導單
失智症照顧服務
失智症照顧服務
最後異動時間:2024-10-30 下午 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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