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

      許多民眾出國,都會購買當地有名的藥品回國,但衛生福利部為避免不肖業者攜帶大量藥品返國,104年7月1日起,寄送超量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入境,均須事先申請,違者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入境時攜帶自用藥物,包含萬金油、隱形眼鏡及口服維生素等都有數量上的限制,如果未經事前申請,將會依《藥事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許多旅客入境經常攜帶的口服維生素藥品,就被限制不得超過12瓶,且總量不得超過1200顆;錠狀、膠囊狀食品則限制每種12瓶,且總量不得超過2400粒,至於中藥材則為每種0.6公斤,合計12種;中藥成藥則為每種12瓶(盒),總數量不得逾36瓶(盒)。若民眾對於管制藥品有疑問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查詢。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9 下午 0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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