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與智社區服務據點
2026-07-23
公布單位:南投市衛生所
南投縣配合長照3.0政策,於縣內設立多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與近30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主要由部立草屯療養院、竹山秀傳醫院、埔里基督教醫院及東華醫院四大核心醫療體系承辦,提供醫療確診、個案管理及轉介服務。
📍 南投縣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負責協調各區域醫療及長照資源,提供失智症個案管理、確診協助及照顧者支持
•草屯療養院(失智共照中心)
o服務區域: 草屯鎮、南投市、名間鄉、中寮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300190 轉 131
o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玉峰街16號1樓
•埔里基督教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o服務區域: 埔里鎮、魚池鄉、國姓鄉、仁愛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985591
o地址: 南投縣埔里鎮北梅里西安路一段347-2號
•竹山秀傳醫院(共照暨遠距中心)
o服務區域: 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集集鎮、信義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624266 轉 36900 或 36901
o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里中和路96-15號
•竹山東華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o服務區域: 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集集鎮、信義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658949 #2501 李主任 #2505 陳個管師
o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三段272巷16號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一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下表編號7、18除外)
執行單位資格:合法立案之醫事、長照、社福機構(團體)(含社工師事務所)、照顧服務類勞動合作社、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服務對象:
一、非24小時服務機構之住民且確診失智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CDR0.5至1分且未失能。
(2)CDR0.5至1分且長照需要等級(CMS)第3級(含)以下。
(3)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未失能。
(4)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CMS第3級(含)以下。
二、須檢附足資證明失智症下列文件之一:
(1)1年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未載明失智等級者加附CDR量表0.5分以上)。
(2)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
(3)1年內經醫師臨床診斷為失智症之證明文件且經醫師核章,併附CDR量表0.5分以上。
(4)1年內CDR檢查報告載明為0.5分以上。
(5)個案如臨床評估併有BPSD需提交1年以內以神經精神評估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 或 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Questionnaire, NPI Q) 嚴重度至少有任兩項為輕度 含 以上,或任一單項為中度 含 以上,並留存載明「神經精神評估量表」分數之 診斷書,或經醫療院所或專科醫師核章之「神經精神評估量表」。
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適用下表編號7、18)
執行單位資格:設有精神科、神經科、一般內科或家庭醫學科之地區醫院。
★服務對象:
一、非24小時服務機構之住民且確診失智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CDR0.5至1分且未失能。
(2)CDR0.5至1分且長照需要等級(CMS)第5級(含)以下。
(3)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未失能。
(4)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CMS第5級(含)以下。
二、上開24小時服務機構係指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
三、須檢附足資證明失智症下列文件之一:
(1)1年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未載明失智等級者加附CDR量表0.5分以上)。
(2)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
(3)1年內經醫師臨床診斷為失智症之證明文件且經醫師核章,併附CDR量表0.5分以上。
(4)1年內CDR檢查報告載明為0.5分以上。
四、個案如臨床評估併有BPSD需提交1年以內以神經精神評估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 或 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Questionnaire, NPI Q) 嚴重度至少有任兩項為輕度 含 以上,或任一單項為中度 含 以上,並留存載明「神經精神評估量表」分數之診斷書,或經醫療院所或專科醫師核章之「神經精神評估量表」。
*服務對象排除: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之個案。
★服務項目:
1.認知促進、緩和失智。
2.照顧者支持團體。
3.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
4.共餐活動。
5.安全看視。
6.一般型失智據點須併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模組(以認知促進方案為主)
★服務模式:
一般型失智據點:每一據點每週至少開放5時段(1個午別為1時段,每1時段至少3小時)
權責型失智據點:每一據點每週應達10時段(1個午別為1時段,每1時段至少3小時)
南投縣115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依鄉鎮)
南投縣配合長照3.0政策,於縣內設立多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與近30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主要由部立草屯療養院、竹山秀傳醫院、埔里基督教醫院及東華醫院四大核心醫療體系承辦,提供醫療確診、個案管理及轉介服務。
📍 南投縣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負責協調各區域醫療及長照資源,提供失智症個案管理、確診協助及照顧者支持
•草屯療養院(失智共照中心)
o服務區域: 草屯鎮、南投市、名間鄉、中寮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300190 轉 131
o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玉峰街16號1樓
•埔里基督教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o服務區域: 埔里鎮、魚池鄉、國姓鄉、仁愛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985591
o地址: 南投縣埔里鎮北梅里西安路一段347-2號
•竹山秀傳醫院(共照暨遠距中心)
o服務區域: 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集集鎮、信義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624266 轉 36900 或 36901
o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里中和路96-15號
•竹山東華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o服務區域: 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集集鎮、信義鄉等
o諮詢電話: 049-2658949 #2501 李主任 #2505 陳個管師
o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三段272巷16號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一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下表編號7、18除外)
執行單位資格:合法立案之醫事、長照、社福機構(團體)(含社工師事務所)、照顧服務類勞動合作社、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服務對象:
一、非24小時服務機構之住民且確診失智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CDR0.5至1分且未失能。
(2)CDR0.5至1分且長照需要等級(CMS)第3級(含)以下。
(3)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未失能。
(4)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CMS第3級(含)以下。
二、須檢附足資證明失智症下列文件之一:
(1)1年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未載明失智等級者加附CDR量表0.5分以上)。
(2)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
(3)1年內經醫師臨床診斷為失智症之證明文件且經醫師核章,併附CDR量表0.5分以上。
(4)1年內CDR檢查報告載明為0.5分以上。
(5)個案如臨床評估併有BPSD需提交1年以內以神經精神評估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 或 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Questionnaire, NPI Q) 嚴重度至少有任兩項為輕度 含 以上,或任一單項為中度 含 以上,並留存載明「神經精神評估量表」分數之 診斷書,或經醫療院所或專科醫師核章之「神經精神評估量表」。
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適用下表編號7、18)
執行單位資格:設有精神科、神經科、一般內科或家庭醫學科之地區醫院。
★服務對象:
一、非24小時服務機構之住民且確診失智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CDR0.5至1分且未失能。
(2)CDR0.5至1分且長照需要等級(CMS)第5級(含)以下。
(3)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未失能。
(4)身心障礙證明,其障別為失智症輕度且CMS第5級(含)以下。
二、上開24小時服務機構係指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
三、須檢附足資證明失智症下列文件之一:
(1)1年內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未載明失智等級者加附CDR量表0.5分以上)。
(2)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失智症)。
(3)1年內經醫師臨床診斷為失智症之證明文件且經醫師核章,併附CDR量表0.5分以上。
(4)1年內CDR檢查報告載明為0.5分以上。
四、個案如臨床評估併有BPSD需提交1年以內以神經精神評估量表(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 NPI 或 Neuropsychiatric InventoryQuestionnaire, NPI Q) 嚴重度至少有任兩項為輕度 含 以上,或任一單項為中度 含 以上,並留存載明「神經精神評估量表」分數之診斷書,或經醫療院所或專科醫師核章之「神經精神評估量表」。
*服務對象排除:住宿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全日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護理之家、團體家屋之個案。
★服務項目:
1.認知促進、緩和失智。
2.照顧者支持團體。
3.照顧者照顧訓練課程。
4.共餐活動。
5.安全看視。
6.一般型失智據點須併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模組(以認知促進方案為主)
★服務模式:
一般型失智據點:每一據點每週至少開放5時段(1個午別為1時段,每1時段至少3小時)
權責型失智據點:每一據點每週應達10時段(1個午別為1時段,每1時段至少3小時)
南投縣115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依鄉鎮)
最後異動時間:2026-07-23 下午 05: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