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我青春我不吸菸之青春專案 公布單位:水里鄉衛生所
市售電子煙設計新潮、酷炫,又與科技、電子結合的產品,正吸引年輕族群使用;但多數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易致成癮,更有爆炸、致癌等風險。這些包裹糖衣的毒藥吸引青少年、女性接觸或誤以為加味菸較無危害而持續吸菸,導致成癮。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的興起,已成為我國未來菸害防制重大議題。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菸害,政府積極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另,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併同送審,若經核定通過,管制事項包括:禁止以自動販賣、電子購物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販賣;禁止特定之促銷或廣告行為;營業場所不得免費供應;任何人不得供應予未滿20歲之人。
為加強商家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因此針對校園周圍店家宣導販售菸品時應確實執行詢問年齡、出示身分證、未滿20歲拒售的3步驟。

店員如何避免賣菸給未成年人
◎穿高中、職以下學校制服學生,務必請其出示有照片證件核對年齡。
◎若遇稱受家長或親友請託購買的少年,應明確告知對方,須年滿20歲成年人才能買菸。
◎若稱家長在店外頭等候,店員可請家長自行購買或直接拿菸到店外給家長。
◎若穿便服、外貌與年齡不符,務必請其出示證件查核。若不出示者,可委婉告知受限於法令,無法賣菸給對方。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最後異動時間:2025-07-10 上午 0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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