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正確選購健康食品
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的差別宣導海報

一、 何謂健康食品?

凡食品符合下列條件者,屬健康食品:

  • 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
  • 特別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

以上一為本質、二是行為,兩項條件都必須符合,才是法規中所認定之健康食品,購買時別忘記要認明標章才有保障。

 

二、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有:調節血脂功能、調整腸胃功能、調整免疫機能功能、改善骨質疏鬆功能、牙齒保健功能、調節血糖功能、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等七項。

 

三、 健康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及其重量或容量;其為兩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

(三)食品添加物之名稱。

(四)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

(五)廠商名稱、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

(六)核准之功效。

(七)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

(八)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警語。

(九)營養成分及含量。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15 上午 11: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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