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者緊急送醫: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05 下午 05: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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