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區提供民眾申訴投書意見,對臺端反應事項儘速答覆!

感謝您留下寶貴的意見或是問題,為了確保服務品質及效率,請務必將個人基本資料詳細填寫,以利本局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回覆,或與您聯繫。另參照「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您使用「民意信箱」如有下列事項之一者,將不予回覆:

(一)無具體內容、未具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位址、聯絡電話者。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經查證所留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郵件位址或聯絡電話屬偽冒、匿名虛報或不實者。

(四)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

二、本局民意信箱案件處理期限為6日,但如案件複雜或涉及多個單位,將會展延處理期限,展延期限上限為30日。

 

民意信箱流程圖

 

1.歡迎寫信給民意信箱

2.填寫個人資料及信件內容並送出

3.系統發出確認函

4.點擊連結完成確認流程

5.系統寄出受理通知

6.本局收取已確認信件正式受理

7.本局處理後逕復處理進度

**提醒您,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確實可收到本局回信,請您務必點選系統自動寄送之「確認信」, 完成確認後,我們將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未經您確認的信件,本局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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