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自100年起陸續公告之縣內367處無菸環境及103年4月1日起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之指定區域11處及公園綠地39處,其規定有「全面禁止吸菸」及「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兩種類別。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30 下午 0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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