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簡稱AED),是一臺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因為使用的方式相當容易,開啟機器時會有語音說明其使用方式,並有圖示輔助說明,就像使用「傻瓜相機」一樣簡單,因此,又稱為「傻瓜電擊器」。

     根據衛生福利部近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心臟疾病皆高居十大死因的前三名。心臟疾病所造成的死亡,許多是以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形式發生,而電擊正是可以使心臟恢復正常心跳的方式。因突發性心律不整而導致心跳停止的個案,如能在一分鐘內給予電擊,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每延遲一分鐘,成功率將遞減7-10%。搶救突發性心跳停止的傷病患,一方面要趕快施行CPR(心肺復甦術),進行胸外按壓,使血液持續循環,提供身體重要器官氧氣、另一方面則需要利用電擊器進行去顫,使心臟恢復正常跳動。所以,黃金搶救時間若CPR與AED同步進行,可以降低這類傷患到院前死亡率。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及14條之2「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規定。衛生福利部於102年陸續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發布「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函頒「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

     本縣依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規定,在觀光旅遊地區、學校、議會、演藝廳、體育館、圖書館、大型購物場所、旅宿場所等,目前共有221  處已設置AED。另為了讓民眾清楚辨識場所設置AED之位置,及讓場域提供安心環境。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以下稱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 申請認證場所應完成AED資訊網之系統登錄程序。且場所平面圖須標示AED位置,並有明顯指示標示,標示樣示及顏色。場所所有員工完成CPR+AED教育訓練達70%;管理員應完成管理員訓練課程。目前共有61處取得安心場所認證。

相關資料請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AED急救資訊網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29 下午 0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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