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申請長期照顧之服務流程為何?

1.民眾可依其居住處所,向居住地之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申請方法可電話直撥1966長照服務專業或親自洽詢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於住院期間洽詢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小組。
2.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受理後,如果符合收案條件,照顧管理專員會安排進行訪視及評估。
3.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為失能等級為2-8級者,將交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以下簡稱A單位個管員)與個案及家屬共同討論擬定照顧服務計畫,民眾若有喘息服務需求時,可向A單位個管員提出,由A單位個管員協助連結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27 上午 1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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