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家屋
提供失智症長輩一種小規模、及個別化的服務模式,滿足失智症長輩多元照顧服務需求,並提高其能力與生活品質。
以失智症本人想要的生活樣態為考量,使長輩感受溫馨自在、自由、舒適、安心、滿足。
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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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單位名稱 |
立案機構名稱 |
服務區域 |
地址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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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團法人愚人之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
附設私立愚人之友綜合長照機構 |
南投縣全區及外縣市 |
邱凱鈺 |
049-2915538 #15 |
049-2918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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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頤家股份有限公司 |
附設南投縣私立頤家社區長照機構 |
南投縣全區及外縣市 |
蕭妍伊 |
049-2365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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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1.65歲以上或原住民55歲以上,經醫師診斷中度以上失智,且具行動能力,須被照顧之失智老人。
- 2.經健康檢查確認不具傳染性疾病者。
申請流程
1.個案家屬提出申請或其他單位轉介
2.服務人員實施入住評估(提供家屬照顧諮詢、環境參觀評估;中心則提供身心評估、家庭訪視的服務)
3.預約入住(檢附健康報告、CDR診斷書)
4.確定入住(繳付押金及第一個月的照顧費、簽約)
5.與家屬共同討論並擬定照顧計畫
6.持續提供生活照顧服務並定期評估
7-1.若照顧需求不變→則照顧至往生/結案
7-2.若照顧需求改變→由家屬接回或轉介至其他照顧單位→結案並進行追蹤
補助標準
1.中度失智(CDR二分)
- 低收入戶: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一萬元。
- 中低收入者: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九千元。
- 一般戶: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七千元。
2.重度失智(CDR三分)
- 低收入戶: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 中低收入者: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一萬六千二百元
- 一般戶:每月最高獎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六百元。
3.申請獎助月數
- 每人每年最高得為十二個月;服務對象入住天數未滿一 個月,則以實際入住之天數比率計算。

最後異動時間:2026-08-17 下午 01:3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