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公布單位:醫政科
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如附件,並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04 下午 03:46:35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