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甄選本縣草屯鎮衛生所護理師職缺1名
2025-09-18
公布單位:人事室
一、 資格條件:專科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者。
二、 官職等:師(三)級。
三、 工作項目:辦理護理、公共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工作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衛生所
五、 報名方式:
(一) 填寫附件履歷表;如資格不符合或所填資料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 應徵者務必提供履歷表、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護理學歷證書及護理師工作經歷之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身分證影本等佐證資料,現職公職醫事人員請另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六、 履歷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排列且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19854@ntshb.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之職缺,並至google表單填寫基本資料:https://forms.gle/fPUuST5tBXueMAkFA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視為資料不齊全,不予列入應徵名冊:
1. 未使用本局提供之履歷表。
2. 履歷表內容未以電腦繕打且字跡難以辨認。
3. 履歷表末簽名欄位空白;不接受打字代替親簽。
4. 履歷表及佐證資料以照片代替掃描檔,且內容難以辨認。
5. 佐證資料不齊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
6. 郵件主旨應徵職缺與內文不相符,無法區分應徵職缺。
八、 本次甄選採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件,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核定後3個月內)。
九、 截止日期:114年9月22日下午5時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 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十一、 聯絡電話:049-2222473轉502 林小姐。
一、 資格條件:專科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者。
二、 官職等:師(三)級。
三、 工作項目:辦理護理、公共衛生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工作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衛生所
五、 報名方式:
(一) 填寫附件履歷表;如資格不符合或所填資料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 應徵者務必提供履歷表、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護理學歷證書及護理師工作經歷之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身分證影本等佐證資料,現職公職醫事人員請另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
六、 履歷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排列且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19854@ntshb.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之職缺,並至google表單填寫基本資料:https://forms.gle/fPUuST5tBXueMAkFA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視為資料不齊全,不予列入應徵名冊:
1. 未使用本局提供之履歷表。
2. 履歷表內容未以電腦繕打且字跡難以辨認。
3. 履歷表末簽名欄位空白;不接受打字代替親簽。
4. 履歷表及佐證資料以照片代替掃描檔,且內容難以辨認。
5. 佐證資料不齊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
6. 郵件主旨應徵職缺與內文不相符,無法區分應徵職缺。
八、 本次甄選採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件,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核定後3個月內)。
九、 截止日期:114年9月22日下午5時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 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十一、 聯絡電話:049-2222473轉502 林小姐。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18 下午 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