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度老人保護防治網絡人員培力計畫-「保護服務與長照服務合作與因應策略」及「保護體系與心衛/毒防中心合作與因應策略專題工作坊」案,請踴躍報名參加,另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6-08-13
公布單位:企劃及長期照護科
一、為深化老人保護跨網絡人員處遇服務知能,本部本(115)年委託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辦理「老人保護防治網絡人員培力計畫」,預計辦理6梯次老人服務跨網絡專題與4梯次老人保護社工人員專題工作坊及1場次全國性研討會,期提升老人保護跨網絡合作機制及社工處遇知能,先予敘明。
二、有關旨揭2場專題工作坊,規劃透過主題講授與分組個案討論方式辦理。各專題工作坊辦理時間及參訓報名相關注意事項詳附件簡章,重點摘述如下:
(一)保護服務與長照服務合作與因應策略專題:
1、每梯次以60人為限,參訓對象如下: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長期照顧服務(含照專、A個管、居督、失智症共照中心、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等)督導及工作者,並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家庭暴力、老人保護或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社工督導或社工人員,並以家庭暴力防治業務社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之社工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辦理時間及地點:
(1)臺北區:115年9月21、22日(星期一、二)假國際智庫會議中心遠傳館會議室B1(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3號地下1樓)辦理。
(2)高雄區:115年9月8、9日(星期二、三)假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311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辦理。
(二)保護體系與心衛/毒防中心合作與因應策略專題:
1、每梯次以60人為限,參訓對象為: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心理衛生、精神照護、自殺防治、毒品防制之督導及工作者,並以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家庭暴力、老人保護或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社工督導或社工人員,並以家庭暴力防治業務社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之社工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辦理時間及地點:
(1)臺北區:115年11月19、20日(星期四、五)假國際智庫會議中心遠傳館會議室B1(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3號地下1樓)辦理。
(2)高雄區:115年11月26、27日(星期四、五)假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311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辦理。
(三)建議分區參與縣市:
1、臺北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政府優先參加。
2、高雄區: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政府優先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於115年8月25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abTS8VxJhKtrV2su8),倘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則依縣市及業務相關性進行錄取,經本部確認參訓名單後,將於開課前一周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並同步公告錄取名單於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官網最新消息。
(五)旨揭訓練將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保護性社工、心理衛生社工訓練時數與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積分、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六)本案如有聯絡事項,請洽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劉玫伶主任( 0 2 - 2 5 9 2 - 7 9 9 9 分機2 2 3 ;lml19750221@oldpeople.org.tw) ;或洽本部保護服務司江杏霙。
三、副本抄送本部長期照顧司及心理健康司,請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並協助督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說明二薦派人員參加。
一、為深化老人保護跨網絡人員處遇服務知能,本部本(115)年委託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辦理「老人保護防治網絡人員培力計畫」,預計辦理6梯次老人服務跨網絡專題與4梯次老人保護社工人員專題工作坊及1場次全國性研討會,期提升老人保護跨網絡合作機制及社工處遇知能,先予敘明。
二、有關旨揭2場專題工作坊,規劃透過主題講授與分組個案討論方式辦理。各專題工作坊辦理時間及參訓報名相關注意事項詳附件簡章,重點摘述如下:
(一)保護服務與長照服務合作與因應策略專題:
1、每梯次以60人為限,參訓對象如下: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長期照顧服務(含照專、A個管、居督、失智症共照中心、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等)督導及工作者,並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家庭暴力、老人保護或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社工督導或社工人員,並以家庭暴力防治業務社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之社工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辦理時間及地點:
(1)臺北區:115年9月21、22日(星期一、二)假國際智庫會議中心遠傳館會議室B1(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3號地下1樓)辦理。
(2)高雄區:115年9月8、9日(星期二、三)假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311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辦理。
(二)保護體系與心衛/毒防中心合作與因應策略專題:
1、每梯次以60人為限,參訓對象為: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心理衛生、精神照護、自殺防治、毒品防制之督導及工作者,並以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或委託家庭暴力、老人保護或身心障礙者保護業務之社工督導或社工人員,並以家庭暴力防治業務社工督導或年資2年以上之社工人員優先,每縣市至少薦派1-2名。
2、辦理時間及地點:
(1)臺北區:115年11月19、20日(星期四、五)假國際智庫會議中心遠傳館會議室B1(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3號地下1樓)辦理。
(2)高雄區:115年11月26、27日(星期四、五)假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311室(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辦理。
(三)建議分區參與縣市:
1、臺北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連江縣政府優先參加。
2、高雄區: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政府優先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於115年8月25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abTS8VxJhKtrV2su8),倘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則依縣市及業務相關性進行錄取,經本部確認參訓名單後,將於開課前一周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並同步公告錄取名單於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官網最新消息。
(五)旨揭訓練將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保護性社工、心理衛生社工訓練時數與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積分、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六)本案如有聯絡事項,請洽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劉玫伶主任( 0 2 - 2 5 9 2 - 7 9 9 9 分機2 2 3 ;lml19750221@oldpeople.org.tw) ;或洽本部保護服務司江杏霙。
三、副本抄送本部長期照顧司及心理健康司,請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並協助督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說明二薦派人員參加。
最後異動時間:2026-08-13 下午 04:4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