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112-114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醫院公開徵求 公布單位:企劃及長期照護科
主旨:公開徵求執行「南投縣政府112-114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醫院,請本縣符合資格之醫院,自公告日期起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依據112年6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第1121961195A號函及112年6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第1121961195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縣醫院(以機構代碼認定),倘屬下列類型之醫院,將不列入本(112)年度計畫之申請對象:
(一)收治對象多為機構住民,出院後即返回機構(如返回醫院附設之護理之家)。
(二)收治對象多為呼吸器依賴,以轉院為主非返家。
(三)住院個案以收治安寧病患為主。
(四)曾參與計畫,執行期程評估數為0或個位數,經縣市輔導後無改善空間,對出院後銜接長照服務無助益。
二、申請期限:
(一)112年:自公告日期起至112年7月7日止。
(二)113及114年:自該年1月1日起至該年3月31日止。
三、執行方式:
  由醫院組織專業服務團隊,於個案出院至少3 天前進行長照服務需求評估,向個案或家屬說明長照服務需求評估注意事項,醫院可於評估階段併同進行簡易輔具友善銜接機制,完成長照需求評估後,進行長照服務及轉介,將評估結果照會照管中心擬定照顧計畫,另為使病人與家屬知悉自身可尋求之出備資源,醫院應建立宣導機制。
四、執行期間:
(一)112年度新申請單位: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原111年度參與本計畫之醫院:追溯至112年1月1日起算,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六、獎補助金額上限:
  地區醫院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區域醫院90萬元,依達服務量能指標覈實撥付。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670萬元整。
八、申請時,請填具「身分關係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避法第2條之公職人員或第3條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前開「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連同「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內容將公開於本府衛生局網站。
九、應備文件(需蓋服務單位大小印)如下:
(一)醫院辦理「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申請表。
(二)相關證明文件:出院準備服務專業團隊成員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或證書。
(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表3)。
(四)效期內醫院評鑑合格相關文件。
(五)其他:合作服務團隊合作意向書等。
十、申請方式:
(一)以公文方式函送本府衛生局,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地址:540南投市復興路6號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企劃及長期照護科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各申請資料收件後概不退還。寄件完成後請來電確認(049-2222473*275黃小姐)。
(二)計畫書各1式2份及相關證明文件(統一左側裝訂),以A4大小直式橫書,務必標明頁碼及雙面印刷,以利審查。
十一、附件下載:
(一)醫院辦理「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申請表。
(二)醫院辦理「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申請表填寫範例。
(三)出院準備服務專業團隊成員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格式。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寫範例。
(六)衛生福利部112-114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最後異動時間:2023-09-11 上午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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