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就醫及長期照護資源(含社福機構)使用交通費補助計畫
為減輕原住民族地區民眾經濟負擔,透過分級醫療轉診制度,給予民眾適切就醫管道,依據「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本補助包含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普通傷病就醫及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項目之交通費。
補助項目細項如下:
(1) 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普通傷病就醫:20-40公里,600元/次;40公里以上,1000元/次。每人每年總計可申請10次。
(2)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20-40公里,800元/次,40公里以上,1600元/次。每人每年以2次為限。
補助原則:
(一)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普通傷病就醫:
20-40公里,600元/次,40公里以上,1000元/次。每人每年總計10次為限。
(二)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20-40公里,800元/次,40公里以上,1600元/次。每人每年以2次為限。
補助項目細項如下:
(1) 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普通傷病就醫:20-40公里,600元/次;40公里以上,1000元/次。每人每年總計可申請10次。
(2)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20-40公里,800元/次,40公里以上,1600元/次。每人每年以2次為限。
補助原則:
(一)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緊急傷病就醫、普通傷病就醫:
20-40公里,600元/次,40公里以上,1000元/次。每人每年總計10次為限。
(二)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20-40公里,800元/次,40公里以上,1600元/次。每人每年以2次為限。
最後異動時間:2026-07-03 下午 02:2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