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衛生與心理健康促進

       世界衛生組織於2005年提出:「缺乏心理健康即為不健康(There is 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WHO對健康之定義已明確指出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且心理健康比精神疾病預防更具前瞻性與周延性;近年來世界各國之心理健康照護政策發展重點已由「次段與三段預防」轉變為「初段預防」,並開始針對不同目標人口群【如:普及性(universal)預防、選擇性(selective)預防及指標性(indicated)預防】,考量不同生命週期(如:兒童、青少年、老年人、婦女、孕產婦、原住民、新住民等族群),同時特別關注性別議題,並於各場域中規劃適切之心理健康促進行動。

       心理健康促進(mental health promotion)以正向心理健康相關的活動,透過個人和社區最大的參與,能改善與保護生活品質和增進民眾幸福安適感,本局致力增加可近性及可及性社區心理衛生資源,所以在3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13鄉鎮市衛生所,設置免費心理諮商服務站,並推動心理諮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自殺防治、災難心理衛生等工作,以「預防勝於治療」為宗旨,透過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聯結等,讓民眾重視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不是「針對心理有病的服務」,而是提升心理健康與幸福的積極行動,讓民眾在情緒、思考、表達、行為表現各方面皆保持在穩定、平衡的狀態,能夠充分享受生活,因應壓力、實現自我目標和潛能,並與人維持良好的關係。

最後異動時間:2026-07-29 下午 0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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