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機構(醫療器材商)-開、停、歇及變更各項申請 一、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15條及16條規定辦理。

二、醫療器材商開、歇、停業及變更等,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向衛生局提出申請辦理。

三、處理期限:5天。

四、承辦單位:藥政及毒品防制科。

五、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六、電話:049-2230518 。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03 下午 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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