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針對近期網路平臺頻現非長照機構違法刊登服務廣告,甚至涉及詐騙情事,請協助民眾宣導,以維護民眾權益,請查照。 公布單位:企劃及長期照護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15日衛部顧字第1151961044A號函辦理。
二、按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9條規定:「非長照機構,不得為長照服務之廣告。」且長照機構之廣告內容亦以29條第2項所定事項為限。
三、近來Meta、Google、LINE及Threads等網路平臺常出現「長照規劃」、「照顧諮詢」、「短期照顧媒合」等疑似虛假廣告,誘騙民眾點選連結或加入社團。此類假藉提供長照服務相關廣告多有疑似違法刊登或涉有詐騙,務請貴機關(單位)轉知轄下相關單位與民眾透過長照服務地圖(https://ltcpap.mohw.gov.tw/public/index.html)查詢長照機構,慎防受騙。
最後異動時間:2026-04-24 上午 09: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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