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篩檢 Child Development Screening 113年7月1日起,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5至未滿7歲 四大面向 發展篩檢 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社會發展 如經醫師篩檢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問題,請家長協助配合轉介,儘早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 或評估醫院進一步診斷,以早期發現,掌握黃金療育期。 請記得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